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和“小火亡人”事故,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統一部署,省安委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開展“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檢查治理范圍
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共娛樂、學校、醫院、養老院、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冷凍食品生產加工儲存企業和校外培訓機構等13類場所。
二、檢查治理重點
通過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重點排查整治以下10類突出問題:
(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人員密集場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員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裝飾。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與地上部分、住宅與非住宅部分未按規范進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缺失或者損壞。樓梯間、前室常閉式防火門常開。門窗孔洞、豎向管道井每層樓板處封堵不嚴密。
(三)疏散通道不暢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被封閉、堵塞、占用。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四)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群租房、商場市場、施工工地等場所違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等場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設施損壞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停用或者不能正常運行。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動。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能正常供水。
(六)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位置與周圍可燃物未落實防火措施。采取“飛線”、入戶等方式違規充電。
(七)違規動火用電。違規使用電氣焊進行明火作業。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違規裝修施工。在火災或爆炸危險性場所違規使用明火做飯、取暖。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未穿管保護,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
(八)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不落實。單位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涉及多產權、多經營主體的單位未建立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未書面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未明確統一管理。消防控制室等重點部位值班人員不在位,不清楚崗位火災風險和處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員不能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九)日常巡查檢查不到位。未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并完整準確記錄。未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問題,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能力不足。員工不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警、不會滅火、不會逃生。
三、檢查治理要求
各社會單位要對照標準認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諾,2019年5月31日前將隱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諾等情況書面報告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和消防部門,無行業主管部門的,報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自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明確具體整改人員、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9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實到位。
各行業主管部門、消防部門要結合社會單位自查自改情況,組織開展排查,分類建立排查臺賬和隱患清單,采取約談、督辦等形式,跟蹤督促單位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問題。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久拖不改的單位及其負責人,依法從嚴懲處,并將其納入行業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對發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火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