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夏先清
2019-02-25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出臺政策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貧困縣參保企業按照60%比例予以返還。
今年以來,河南省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困難,就業市場也受到一定程度影響。為此,河南省政府印發了《關于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通過對企業提供“真金白銀”支持,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促進職工崗位穩定,從源頭上減少失業。
“有一些面臨生產經營困難但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一時難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說,“可以選擇緩繳,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但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就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網”和“穩定器”。《2018年河南全省公共人才服務機構才市分析報告》顯示,2018年吸納就業的“主力軍”仍然是民營企業,以需求占比為72.39%的絕對優勢穩居第一位,說明民營企業在促進就業、保持就業局勢穩定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一家集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市場營銷于一體的企業——河南瑞能服帽有限公司就享受到了這項政策利好。“這項政策對于我們企業來說實在太有利了,能夠替我們節省一大筆開支。”瑞能公司董事長唐書景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公司每個月要為每位員工代繳各類保險近700元,其中失業保險每月需要繳納28元左右。政策規定,貧困縣企業可以享受60%返還額度,也就是每個月每位員工每人返還17元左右,看起來是一個小數目,但人數一多、日期一長,那就是一筆不小的數額。”
河南大學商學院李新功教授認為,政策的出臺有效保護了企業勞動者的利益,讓他們的收入更為穩定,有利于保持就業穩定;對于企業來說,可激勵更多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減少裁員數量或者不裁員。
同時,李新功進一步分析認為,由于每家企業的類型和發展階段不同,有科技創新型企業,也有勞動密集型企業,有的企業已經成熟,有的企業正在成長中,所以政策對于他們的影響程度也不盡相同。他建議對政策進一步細化,不同類型企業對應出臺不同稅收優惠政策,能夠保證出臺政策紅利最大化。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也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推動河南省符合條件的地區實現援企穩崗政策全覆蓋,以及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主體全覆蓋,為企業解除更多“包袱”,進一步促進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