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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培奇 范亞旭)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獲悉,河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通知》,決定2019年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全省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省近2萬名符合條件的對象直接受益。 據了解,今年1月,河南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就曾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提高100元,達到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最低補貼800元,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最低補貼1200元;同時首次將孤兒保障范圍擴展到高中以上學歷在校生,明確規定:孤兒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