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亂污”企業,燃煤不達標,且沒有環保設施,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為徹底取締“小散亂污”企業,減少大氣污染排放,今年3月初,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攻堅突破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漯河市深入整治取締“小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重拳,零容忍嚴執法,向“小散亂污”企業果斷“亮劍”。
相關統計顯示,我市共排查登記“小散亂污”企業1557家,逐一建立了臺賬,落實鄉(鎮、街道)網格化監管責任,截至目前,已整治取締到位668家,剩余889家將在5月31日前全部做到“四個到位”(拆除設備到位、斷水斷電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銷執照到位)。
“小散亂污”企業范圍已確定
何為“小散亂污”企業?《方案》中對“小散亂污”企業進行了明確界定。
所謂“小散亂污”企業,指的是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辦理工信、發改、土地、規劃、環保、工商、質監、安監、電力等相關審批手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其中,“散”是指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沒有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企業;“亂”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和應辦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企業及存在于居民集中區的企業、工業攤點、工業小作坊。“污”是指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備、不能對產生的污染物進行有效收集、無組織排放嚴重的企業,污染防治設施不具備達標排放能力的企業,沒有治理價值的企業,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
據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攻堅突破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符合以下一項或幾項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均屬于“小散亂污”企業,由當地政府、管委會予以取締。即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布局規劃的企業;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污染排放嚴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雖有行政許可手續,但超范圍違規生產經營的;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污染環境嚴重的;違法違規經營,銷售劣質油品的“黑加油站”。重點是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
5月31日前全部取締到位
4月1日至5月31日為綜合整治階段。各級環保、工信、國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各負其責,聯合行動,嚴格執法,按照“四個到位”的標準,對“小散亂污”企業的取締,堅決執行“兩斷三清”標準,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
工信部門負責核查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布局規劃的“小散亂污”企業,5月31日前,做到應退盡退,嚴禁異地轉移。涉及工商、環保、質監、國土等手續不全的污染企業,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規模小、工藝差、環保設施不足,違法違規經營污染排放嚴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由市、縣政府牽頭,環保、工商部門負責,5月31日前依法予以取締。對雖有相關手續,但超范圍違規生產經營的企業,由工商部門負責,依法責令實施限期停產整治并給予處罰;對自覺接受處罰且拆除超范圍生產設備和清除原料的,經檢查符合規定的,可恢復生產經營;5月31日前,對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堅決依法實施關停取締。除此之外,我市還將嚴厲查處涉氣超標排污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及違法違規經營的“黑加油站”。
“在整治過程中,還將持續開展排查工作,做到綜合整治與排查相結合,對新發現而未列入整治臺賬的‘小散亂污’企業,及時登記造冊,完善整治臺賬,一并進行取締。”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攻堅突破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
以嚴肅追責促履職盡責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是取締“小散亂污”企業的責任主體,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形成了整治取締“小散亂污”企業的強大合力。各級執法部門硬起手腕,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面整治取締“小散亂污”企業的重要意義,發揮公眾舉報和媒體監督作用,形成了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圍。
據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攻堅突破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攻堅突破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縣區整治取締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對工作進度實行日報、周報制度,督促各縣區嚴格按照標準、要求落實取締任務。對工作落實到位、成效突出的,公開表彰;對取締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政府及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