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源匯區審計局為進一步促進財政資金有效使用,把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采取多項審計方式,不斷加大對公務接待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差旅費(含因公出國境費)等“三公經費”的審計力度。
“三公經費”審計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相結合。將“三公經費”審計列入年度項目計劃。在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重點關注“三公經費”及會議費的支出情況。“三公經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重點檢查將“三公”消費放在會議費、培訓費等費用及下屬或關聯單位費用中核算,不計入“三公”經費科目統計核算的“隱形”消費情況。“三公經費”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重點檢查領導干部任期內“三公”消費的規模及年度變化等情況,并對其進行合規、合理、合法性評價,將“三公經費”執行情況作為衡量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三公經費”審計與整改工作相結合。對于往年審計發現的個別行政事業單位在“三公經費”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本年度審計時,查看其是否整改到位,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督促其限期整改,避免今后出現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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