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是統計調查工作的行動指南和法律保障,正確和準確應用《統計法》,推行依法治統,用好統計執法這把“劍”,有利于推動統計調查基層工作的加強,有利于增強調查對象的配合意識,有利于提高源頭數據質量,牢牢守住統計調查工作的“生命線”。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統計調查數據得到了更加廣泛的運用,在政治、經濟、科技、民生等各個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但統計調查對象的配合程度仍待提高,依法調查的工作任務依然艱巨,全面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把統計改革發展納入法治框架和法制軌道已成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統計調查部門一項重大政治任務。
一、持續開展統計普法,優化統計法治氛圍。要以“七五”普法為契機,以統計調查雙基建設為切入點,大力宣傳《統計法》和統計調查工作,加大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力度,為依法治統營造良好的外圍環境。要積極利用統計普法、統計人員上崗培訓等形式,借助各種大型普查和專項調查等,把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與調查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提升法律法規宣傳廣度和深度。要持之以恒營造敬畏、遵守《統計法》的環境,突出領導干部這一“少數關鍵人”,定期開展統計專題講座,把統計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納入各級培訓課程,列入各級干部素質提升和考試內容 ,推進統計普法在調查對象范圍內全覆蓋。
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樹立統計執法權威。要把突擊性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結合起來,拓寬執法層面,對于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等態度惡劣的統計違法案件,依據《統計法》和《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給予處罰。進一步完善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公示機制,探索與其他政府部門、銀行等信貸機構的全面合作,使統計違法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在享受政策優惠、貸款等時受到制約,從而全面提升社會公眾對統計誠信的認知度、重視度。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水平。要充分發揮現有執法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加強各專業間的協作配合,實行全員執法,有效提高統計執法水平。嘗試通過國家公務員統一招錄的形式,選拔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才充實到調查隊伍,提升調查隊伍的統計執法整體水平,并為所轄縣隊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詢服務和統計執法指導。加強統計執法業務培訓,培訓內容注重立足統計執法實踐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提高培訓針對性、實效性。
四、嚴守統計工作紀律,展示統計調查隊伍風采。統計調查系統干部,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守住統計法律法規的底線,嚴格執行各項制度方法。把統計法制“監督”引入到數據生產的每一個環節,建立調查前強預防、數據生產時強監督、數據生成后強檢查三位一體的統計調查數據監控體系,真正發揮統計法制機構全程監管數據質量的作用。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提高統計調查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法治能力,堅決做到執法要嚴、處罰要實,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積極維護統計法的尊嚴和統計數據的真實。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