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鼓勵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根據《意見》要求,返鄉農民工創業可獲含金量高的“大禮包”。
建立創業孵化基地獎補機制。對達到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標準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補資金;對達到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標準的,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補資金。同時,對進駐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孵化基地的農民工創業實體發生的物業管理、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
加大擔保貸款、項目資金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經營組織以及公司+農戶模式、農業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發展潛力大、帶動就業能力強、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農民創業項目,給予5000元、1萬元、2萬元、5萬元不等的扶持資金。
擴大政策適用范圍。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按規定同等享受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貧困家庭勞動力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