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我省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進一步加強我省基層人才建設、激發基層人才活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實施意見》對基層人才評價機制進一步創新完善。首先提高履行崗位職責實踐能力和工作實績在職稱評審中的權重,探索并逐步向省轄市下放基層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評審權。其次對在鄉鎮工作20年以上,符合農業、林業、水利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可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進行評審。在農村教學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0年,且當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農村教師,評聘或考核認定中小學一級教師,可不受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最高等級和崗位數額限制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對農村教師、基層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價標準在城市標準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要求;對縣屬及以下事業單位和鄉鎮事業單位引進的基層一線急需緊缺人才,實行職稱評聘“綠色通道”。
《實施意見》指出,通過改進公開招聘方式,放寬條件、降低門檻,逐步引導各類人才向基層流動。縣、鄉事業單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放寬學歷、專業、年齡等要求,解決基層事業單位招人難問題。縣(市、區)可根據需要自主確定公開招聘批次、規模及招聘時間,自主確定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人才的層級、專業和數量。對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可采取校園招聘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鄉鎮事業單位通過特設崗位引進的急需人才,其所聘崗位等級可放寬至專業技術八級以上,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對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連續滿30年且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崗位。
《實施意見》在激勵措施方面,更加向基層傾斜。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政策,進一步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在推薦國家級專家人選和省杰出專業技術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等表彰獎勵工作中,同等條件下,適當向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進行傾斜。切實改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學習培訓、醫療保障、居住、子女就學、文化需求等條件。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使基層單位和人才充分了解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政策措施。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優秀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先進事跡,引導廣大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安心基層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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