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這個政策好啊,沒想到還能再次報銷,謝謝國家的好政策。”舞陽縣章化鄉的孫老漢說著說著流下了激動的淚水。孫老漢兒子2017年年初因白血病住院治療,花了18萬元,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了10萬元,經大病保險報銷3.8萬元后,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又報銷了3萬元,共報銷近17萬元。今年以來,我市為著力解決困難群眾因貧看不起病、因病加劇貧困問題,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四類困難群眾
可享大病補充醫保待遇
我市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保保障對象是具有我市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居民: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3、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4、困境兒童。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無法享受大病補充保險。
三道防線
解困難群眾“看病貴”難題
困難群眾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規定的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價(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進入大病補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余部分由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保險年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7年,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
五個分段
按比例最高可報90%
我市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上分段報銷比例為3000元~5000元(含5000元)報銷30%;5000元~1萬元(含1萬元)報銷40%;1萬元~1.5萬元(含1.5萬元)報銷50%; 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報銷80%;5萬元以上(上不封頂)報銷90%。肖應力 李杰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