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 輝)“入住5年了,還是頭一次領到小區的分紅。”連日來,市區建設路蘭喬迪亞小區內傳出陣陣歡聲笑語。業主們手持房產證、購房合同和身份證,到小區業委會辦公室領取分紅:每戶10元錢。
錢雖不多,可是業主們覺得這10元錢非常有意義。因為這份紅利來自小區的公共資源收益,也就是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牌給大家賺的錢。
小區掙了2萬多元廣告費
1月13日,蘭喬迪亞小區業主趙女士興沖沖地跑到業委會辦公室。“看你們貼在小區樓道的通知,真有這種好事嗎?”趙女士半信半疑地說。
當業委會的工作人員向她解釋清楚后,趙女士才恍然大悟:原來小區有一種收入,叫公共資源占用費。
據小區業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2017年7月開始籌備成立業委會。經過業主選舉,9月正式成立了業委會。
業委會成立后,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積極和物業公司溝通,小區道路變美了,燈光照明變亮了,園區內也干凈了。同時,他們把小區公共資源廣告收益爭取過來了。
后來,經過招商,6家廣告商愿意在小區投放廣告,有的是在每部電梯安放廣告牌,有的是在小區大門口做廣告欄,廣告費總計20600元。
“現在廣告費結余14216元,我們決定拿出來給業主們年底分紅。小區一共有1326戶業主,平均到每戶可分得10.7元。為了便于發放,0.7元歸于下一年發放,今年每戶可領10元錢。”該負責人說。
錢雖不多但意義大
“權益的體現遠遠高于金錢本身。即使只分到10元錢,但大家感覺到自己是主人,真正行使了業主的權利。”小區一位業主說,在很多人眼里,小區廣告牌跟自己沒關系,經過這次分紅,他們才知道這項收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在領錢現場,一位業主說:“得把這嶄新的10元錢存好,太有意義了。入住小區以來,每年都是給物業交費,第一次見到回頭錢。”
還有一些業主說,業委會把公共收益這筆賬曬出來,透明了,業主們也心知肚明了。“錢就不領了,交給業委會保管,當作小區的公益基金。”
小區業委會這名負責人介紹,這些公益基金他們將用于幫助家庭有困難的業主。
“這次分紅只是給大家開了個頭,今后每年小區的公共資源收益都會給業主們分紅。通過分紅讓大家明白,業主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這名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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