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亂污”企業燃煤不達標,且沒有環保設施,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為徹底取締“小散亂污”企業,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我市制訂了《漯河市深入整治取締“小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方案》,出重拳、零容忍、嚴執法,向“小散亂污”企業果斷“亮劍”。
相關統計顯示,我市共排查登記“小散亂污”企業1557家,逐一建立了臺賬,落實鄉(鎮、街道)網格化監管責任,截至目前,已整治取締到位668家,剩余889家將在5月31日前全部做到“四個到位”,即拆除設備到位、斷水斷電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銷執照到位。
5月31日前,做到應退盡退,嚴禁異地轉移。涉及工商、環保、質監、國土等手續不全的污染企業,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規模小、工藝差、環保設施不足,違法違規經營污染排放嚴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由市、縣政府牽頭,環保、工商部門負責,5月31日前依法予以取締。對雖有相關手續,但超范圍違規生產經營的企業,由工商部門負責,依法責令實施限期停產整治并給予處罰;對自覺接受處罰且拆除超范圍生產設備和清除原料的,經檢查符合規定的,可恢復生產經營;5月31日前,對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堅決依法實施關停取締。除此之外,我市還將嚴厲查處涉氣超標排污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及違法違規經營的“黑加油站”。
在整治過程中,還將持續開展排查工作,做到綜合整治與排查相結合,對新發現而未列入整治臺賬的‘小散亂污’企業,及時登記造冊,完善整治臺賬,一并進行取締。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