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體現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道德模范的關愛,樹立德者有得、好人好報的價值導向,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德行天下的濃厚氛圍,近日我市出臺了《漯河市禮遇幫扶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實施辦法》。
禮遇幫扶對象為我市歷屆國家、省、市級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中國好人”“河南好人”“漯河好人”“時代楷模”“感動人物”“十佳市民”“新時代好少年”榮譽稱號獲得者。
對于“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同等條件下,工會、團委、婦聯等相關部門應擇優納入“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評選體系。在職稱評定、工作應聘、干部選拔任用、安排社會公益性崗位等關乎個人自身發展的事項中,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安排。由市文明辦為其統一頒發漯河好人卡,為其家庭頒發“道德模范之家”和“漯河好人之家”光榮牌。“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憑漯河好人卡免費游覽漯河市區各景區、景點、場館,免費乘坐市內公交;在圖書館免押金辦理借閱證、使用館內提供的雨傘、輪椅等便民設施;在市體育中心游泳館、全民健身活動中心辦理個人年卡給予3折優惠;看病免收掛號費。
榮獲國家級、省級、市級“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稱號者,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獎勵,并在生活、住房、養老等方面有所保障。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而尚未就業的,幫助其就業;對家庭困難的“道德模范”“漯河好人”子女,免除義務教育階段上學期間產生的所有學習費用;對生活特別困難或者急需援助的“道德模范”“漯河好人”及其直系遺屬,由各級文明辦協調文明單位結對幫扶,并協調志愿者組織提供志愿服務。
《辦法》頒布前評選的“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自《辦法》施行起享受《辦法》中除表彰獎勵外的各項待遇。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