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有效預防教職員工利用職業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2020年10月21日下午,郾城區檢察院會同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法學會召開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聯席會議,各單位主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并討論了《漯河市郾城區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會上,該院向參會人員介紹了《暫行辦法》的背景和意義,并從《暫行辦法》制定的依據、理念、具體實施等方面進行逐條講解。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法學會的與會負責同志從各自工作角度針對《暫行辦法》進行認真討論和交流,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并就接下來如何落實好該《暫行辦法》達成了共識。
《暫行辦法》共有17條,主要規定了以下事項:
建立強制查詢機制。轄區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新招錄、聘用或以勞務派遣方式聘請的教學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堅持“零容忍”態度。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應在正式簽訂勞動(勞務)合同或聘用合同前進行。一旦發現已聘教職員工有涉性侵害違法犯罪前科,一律解聘;發現擬聘教職工有涉性侵害違法犯罪前科,一律不得錄用。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將入職查詢工作納入對轄區各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容,對不執行《暫行辦法》規定的,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暫行辦法》還對查詢程序、期限、銜接機制、保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今后,郾城區檢察院將繼續積極發揮檢察職能,會同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和區法學會認真落實《暫行辦法》各項規定,分批對轄區內教職員工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通過推動各部門相互協作,切實將有性侵前科或不適合在未成年人聚集區域工作的人員擋在教育、培訓行業“門外”,從源頭上阻斷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構筑“安全島”,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美好明天。(通訊員:賽慧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