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艷彬 通訊員 郭媛媛)近日,臨潁縣煙草專賣局查處我市首例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案件。
為確保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市煙草專賣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煙草專賣局、省煙草專賣局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通知精神,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守護成長”專項行動。
8月17日,臨潁縣煙草專賣局接到群眾舉報:轄區某電子煙體驗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
接到舉報后,臨潁縣煙草專賣局聯合臨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電子煙體驗店進行現場檢查,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一套電子煙,包括一桿煙槍、6個煙彈,價值268元),核對有關銷售記錄,依法依規詢問了店主,調取了未成年人身份證明,并立案調查。
經核查,當事人梁某某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現場簽訂了承諾書,明確表示將嚴格落實警示標志設置和年齡核驗要求。
臨潁縣煙草專賣局對涉案電子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臨潁縣煙草專賣局擬對該電子煙體驗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68元,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該起案件是我市查處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案件。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市不斷加強涉煙行為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部門合力,引導各類售煙網點規范經營、守法經營,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各類煙草制品的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責編:瘦馬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