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2025年實行禁漁期制度的通告
為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漁業資源,促進我市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漯河市沙澧河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及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禁漁期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我市境內所有天然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F通告如下:
一、禁漁區和禁漁期
禁漁區:我市境內所有河流、灘涂、湖泊、溝渠等公共自然水域。
禁漁期:2025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禁止作業類型
除休閑垂釣以外的其他捕撈作業類型。
三、在禁漁區和禁漁期內,因科學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動需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須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嚴重違反規定或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投訴舉報電話:0395-3160135
特此通告
2025年2月28日
責編:翟柯 審核:王輝 終審: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