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某購物廣場生鮮區的燈光統一,均呈暖白色。肉類在這樣明亮的燈光下呈現出正常顏色。
文/圖 見習記者 李慧瑩
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掇k法》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掇k法》的實施,意味著“生鮮燈”被禁止使用。
我市生鮮市場撤燈情況如何?農產品是否實現“素顏”面市?12月4日,記者走訪了部分農貿市場和超市。
換燈后看得清更放心
12月4日上午8點半,遼河路一農貿市場內熙熙攘攘,熱鬧非凡。一個肉攤前,攤主正在切割鮮肉。記者注意到,攤位上懸掛的燈是普通白光燈。整個市場,大多“生鮮燈”已更換為普通白光燈。
“大多數肉攤都更換了。我是11月中旬換的。市場管理方提醒了多次。只要肉品質量有保證,誠信經營,無論用什么樣的燈都沒有關系。”一位肉攤老板說。
在遼河路一大型商超,記者看到鮮肉類、熟食類、海鮮類等柜臺均使用淡黃色的射燈或白色熒光燈條,肉類的新鮮程度、肉質一覽無余。“換完燈后,顧客都說看得清,買著更放心了。”生鮮柜臺的營業員對記者說。
“原來紅紅的燈光照著,肉表面看起來顏色很不錯,其實難以判斷是不是新鮮,對于我們老年人來說辨別更加困難。現在換成白光燈,就一目了然了。”市民許奶奶說。
正在選購排骨的市民孟先生說:“換掉‘生鮮燈’,視覺上有了變化,對整個生鮮市場也是一種督促。這一有力的監管行為,不僅倒逼市場經營者更加注重商品品質,還能讓消費者買到新鮮的食材。”
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商戶還心存僥幸,繼續在偷偷使用“生鮮燈”。在中山路一農貿市場,鮮肉售賣區有部分流動攤仍在使用“生鮮燈”。在黃河西路、太行山北路等熟食店也有此類現象。當記者問起禁用“生鮮燈”的規定時,商戶表示會按照規定盡快更換。
發現“生鮮燈”可舉報
為做好《辦法》的落實工作,《辦法》剛一公布,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就開始行動,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等方式宣傳相關內容,督促農貿市場和超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照明設備進行自查,提醒他們自12月1日起停用“生鮮燈”。
“隨著《辦法》的正式施行,我市整治‘生鮮燈’行動進入重要階段。對少數法制意識淡薄、經多次勸導仍然漠視新規的經營戶,將依據《辦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消費者如發現有違規行為,可通過在“12315”APP留言、撥打12315等方式進行投訴舉報。
責編:瘦馬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