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漯河市水利局持續深入開展地下水整治三年行動,查處了一批水事違法案件,在全社會營造了良好水事秩序。為發揮震懾作用,現將第一期3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漯河市金湯灣溫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案
2024年6月,召陵區水利局接到群眾舉報,漯河市金湯灣溫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非法打井、擅自開采地熱水。經調查,該公司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取用地熱水問題。根據當事單位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相關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河南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召陵區水利局對其進行了立案罰款,并責令限期封閉地熱井。
二、舞陽縣春雨國文學校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案
2024年8月,舞陽縣水利局對舞陽縣春雨國文學校巡查時,發現該學校有地下水井1眼,取用地下水用于生活。經調查,該學校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取水問題。根據當事單位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相關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地下水管理條例》(國務院第748號令)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河南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舞陽縣水利局對其進行了立案罰款,封填了該取水井,并追繳水資源稅9000元。
三、漯河市運躍置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修建取水工程案
2024年7月,郾城區水利局對檀溪谷小區檢查時,發現該小區有地熱井1眼,準備開采地熱水用于洗浴經營。經調查,該單位存在未經批準擅自修建取水工程問題。根據當事單位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相關證據,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河南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郾城區水利局對其進行了立案罰款,拆除了取水設施,封填了該地熱井。
上述通報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開展地下水整治以來,仍然有少數單位和企業取用地下水的法律意識淡薄、觀念不強,違反了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必須依法依規予以嚴懲。下一步,漯河市水利局將持續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對違法取水問題堅決予以立案,對典型案件堅決予以曝光,不斷釋放嚴格信號,保持嚴厲態勢,通過暗訪、督查和巡查等多種手段,常態化開展水行政執法巡查檢查,對違法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糾正,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實現水事違法行為“精準防控、及時發現、依法打擊”,真正形成違規必查、違法必究、規范有序、長效長治的監管格局,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水資源保障。
歡迎社會各界對違法取用地下水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內容經查實并進行處罰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漯河市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5612130
臨潁縣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5650900
舞陽縣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7227636
郾城區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5612628
源匯區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3280369
召陵區水利局地下水整治舉報電話:0395-3551096
漯河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2日
責編:翟柯 終審: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