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4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超額完成
3月10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認定我市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目標任務全部完成。
根據國家減排系統審核認定情況,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市2024年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情況進行了審核,認定我市氮氧化物減排量1838噸(目標值為450噸),完成減排目標任務;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量226噸(目標值為140噸),完成減排目標任務;化學需氧量減排量4715噸(目標值為1000噸),完成減排目標任務;氨氮減排量327噸(目標值為10噸),完成減排目標任務。
總量減排四項指標是優化營商環境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標,超額完成量可統籌用于全市新建、擴建項目新增排放污染量替代使用,為今后兩年我市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騰出足額發展空間。
責編:翟柯 審核:王輝 終審:盧子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