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市脫貧攻堅第四次推進會議精神,鼓勵更多經營實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市人社局聯合市扶貧辦日前出臺了《漯河市就業創業扶貧基地認定和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了就業創業扶貧基地認定范圍及條件。吸納10名以上貧困勞動力(建檔立卡的貧困勞動者)就近就地就業或居家靈活就業,并與貧困勞動力簽訂至少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各類用人單位或實體均可申報享受獎勵政策。
對經認定授牌的就業創業扶貧基地,分兩個檔次給予獎勵資金。對累計吸納10名但一年內吸納不足20名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資金;對一年內累計吸納20名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資金。
據悉,就業創業扶貧基地認定獎勵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政策暫定執行到2019年12月31日。每年申報兩次,分別為當年的3月份和9月份。已獲得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認定獎勵的,不再享受本獎補政策。2017年上半年的申報時間截止到6月30日,符合條件的各類用人單位或實體可盡快向當地人社局就業管理部門申報。
張 鵬 黃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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