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嚴禁攜帶火種入林,嚴禁在林區及林緣玩火、吸煙、燒烤、野炊、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違規用火行為。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們:
滿眼游絲兼落絮,又是一年清明時。清明是緬懷先輩、祭祀祖先、寄托哀思的傳統節日,也正值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清明前后風干物燥,燒紙錢、點香燭、燃放鞭炮等傳統祭祀方式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有效防范人為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特倡議廣大市民朋友:從我做起、文明祭祀、嚴防林火、保護森林,攜手度過一個綠色、低碳、環保、安祥的清明節。
一、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祀。思親莫使煙火擾,文明祭祀是風尚。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們自覺摒棄封建陋習,采取家庭追思、網絡祭祀、鮮花祭祀、植樹緬懷等文明方式,寄托對逝去親人的思念。
二、關鍵節點,嚴格火源管控。嚴禁攜帶各類火種進入林區,嚴禁在林區及周邊玩火、吸煙、燒烤、野炊、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一切違規野外生產、生活用火,敬請廣大市民積極做好配合。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5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另外,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森林防火,警示提醒。星星之火別小看,疏忽大意可燎原;森林火災危害大,燒毀財產傷性命;清明掃墓不小心,焚了林木害六親;森林防火要牢記,嚴控火源是關鍵;野外用火有制度,林區嚴禁火不燒;防火期限由法定,違禁用火處罰嚴;野外用火須謹慎,引發火災法不容;放(失)火案件犯刑律,鐵窗度日淚漣漣;森林需要您呵護,防范火災筑平安。
四、模范帶頭,管好身邊。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森林防火、移風易俗相關規定,做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厚養薄葬的帶頭者、宣傳者和監督者,提醒家人、親朋,增強森林防火法律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自覺抵制一切野外違規用火行為,以實際行動影響帶動身邊群眾。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讓我們共同行動,努力從自身做起,從你我身邊做起,杜絕野外用火,嚴防森林火災,構筑森林防火綠色屏障,守護美麗漯河生態家園,共享斑斕森林的盛世美景。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