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黨和國家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是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形式,是憲法法律賦予代表的重要職責。認真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是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職的必然要求。市八屆人大常委會從代表建議的提出、交辦、承辦、督辦等各環節發力,用高質量代表建議辦理積極踐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助力現代化漯河建設。
2023年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共提出建議260件,截至2023年10月底,260件建議已全部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代表們關注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金擴面增效問題,市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迅速組織企業在“信易貸”平臺注冊,擴大風險補償金支持企業范圍,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易貸”平臺注冊,已實現漯河轄區內合作銀行全覆蓋。代表們關注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問題,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聯合成立漯河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相關工作,2023年新建公用充電站26座、公用充電樁643個……通過高質量辦理,凝聚著代表智慧心血、承載著群眾真切期盼的一件件代表建議,轉化為各承辦單位強化責任擔當,助力解決實際問題、改進工作,推動高質量發展、造福人民的實招硬招。建議全部辦理完畢,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直接體現,彰顯了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持續優化服務保障,建議質量不斷提高。代表建議“內容高質量”是“辦理高質量”的前提和基礎,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強對代表提出高質量建議的服務保障。一是加強人大代表履職培訓,按照任期制特點開展初任培訓、履職培訓和專題培訓,全市各級人大采取集中培訓、專家授課、座談交流等多種形式,實現了新任代表培訓全覆蓋,不斷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和建議撰寫質量。二是落實人大常委會領導接待代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等機制,通過面對面交流,提高基層代表素質。三是暢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時通報人大常委會和“一府一委兩院”重要工作情況,邀請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會會議130余人次,參加視察調研、執法檢查以及有關座談、評議詢問等活動190余人次,充分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有效調動代表履職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老舊小區整治提升的建議》《關于大力推進民營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建議》等,涉及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城建交通、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方方面面,對加快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
守正創新完善機制,建議辦理提質增效。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后,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委及時對代表建議進行了整理、登記、分類,提請主任會議研究,并專門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議,進行集中交辦,明確辦理任務、辦理期限和工作要求,壓實工作責任。
市政府建立完善代表建議審核交辦、責任分工、會商答復、聯系溝通、視察督辦、核查評價、重點建議辦理等一系列工作機制,積極構建市人大監督指導、市政府牽頭組織、人大代表積極參與、責任單位具體承辦的“四位一體”辦理格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單位集中力量研究辦理,努力解決實際問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廣旅局研究制定一攬子政策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各承辦單位按照“辦前溝通、辦中對接、辦后反饋”要求,進一步規范辦理程序,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絡,聽取代表辦理意見,切實提升辦理質效,確保建議真落實、代表真滿意、人民享實惠。
凝聚合力集中督辦,建議落地惠及民生。市人大常委會圍繞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確定了10件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建議為重點建議,交由9家單位牽頭辦理、24家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協助辦理,由市人大常委會4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督辦。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構、建議領銜代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一府一委兩院”及相關部門點對點督辦,定期召開“四方協商”推進會,有效推動代表建議辦理由“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堅持專題聽取建議辦理工作報告和票決重點建議辦理情況制度,2023年12月,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重點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專題審議,并進行了滿意度測評,確保建議辦理落到實處,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針對張向云代表提出《關于在我市公共場所配置AED(自動體外除顫器)的建議》,投入70多萬元,購置20臺AED設備,在高鐵漯河西站、漯河火車站、市民之家、部分學校以及人流量密集的會展中心等10個點位分2批全部安裝配備到位,填補急救人員達到前的搶救“空檔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針對張慧芳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幼兒園建設建議》,投入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6306萬元,新建、改(擴)建幼兒園11所,新增學位2080個,有效推進了學前教育的普惠發展。通過市人大常委會積極督辦協調,重點督辦建議的牽頭單位與各方共同努力,推動解決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問題,實現了“辦好一個重點建議、解決一方面問題、推動一個領域工作”的目標。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