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曉敏
11月20日,省衛生計生委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召開“河南省結核病按病種付費工作啟動會”,會上,我省宣布,今后,6種肺結核將實行門診和住院按病種付費,這項工作,全省各市地將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實施。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黃紅霞說,該政策的出臺,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次。
全國率先!6個病種實行按病種付費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之一,2017年我省報告登記新發病患者約5.6萬人,是肺結核疾病負擔較重的省份。
黃紅霞說,早在2008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將結核病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和城鎮醫保報銷范圍,不過,政策規定,只有住院結核病患者才能報銷。但現實是,結核病患者只有20%左右需住院治療,80%達不到住院治療標準,只能自費治療。
于是,省衛計委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開展了肺結核按病種付費的政策研究工作,決定在全省開展結核病按病種付費工作。
“按照診療方案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標準,我們選擇了初治肺結核、復治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單耐藥肺結核、多耐藥肺結核和耐多藥肺結核等6個病種實行按病種付費。”省人社廳醫保處副處長申成峰說,這6個病種基本上覆蓋了絕大多數的肺結核患者。
什么是按病種付費?通俗來講,就是看病“一口價”。我省規定,在一個參保年度內,每個病種限享受一次按病種付費住院報銷待遇,再次住院發生的醫藥費用不再實行按病種付費,可以根據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報銷。同時,為避免重復享受待遇,實行按病種付費的參保患者,不再享受相應病種的門診重癥慢性病醫保待遇。
根據此次出臺的政策,一個參保年度內,初治肺結核病患者門診最高可報5100元,耐多藥病人門診最高可報2萬元,住院的初治患者最高可報8000元,住院的耐多藥的患者最高可報1.5萬元。
黃紅霞說,這項政策的出臺,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次。它的實施主要實現以下幾個目的:一是對肺結核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均實施按病種付費,這就把另外80%的結核病患者也覆蓋在醫保政策內,實現了對結核病患者的全覆蓋。二是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明顯提高了肺結核患者的醫療保障水平。三是指導各地嚴格執行結核病分級診療和臨床路徑,從醫保制度上規范了結核病臨床診治工作。
我省要求,各地要盡快制定臨床路徑,盡快實施該項政策,爭取今年年底前全部實施。
無故推諉?警告、約談或行政處罰
得知肺結核要實行按病種付費后,58歲的張先生欣慰之余也流露出擔心:“按病種付費就是一口價,超出一口價的錢需要醫院來承擔,那么,醫院會不會覺得掙不了錢而不愿意收治這樣的病人?”
對于這一點,省衛計委及省人社廳也在這次啟動會上專門進行了強調。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副處長申成峰說,第一診斷為肺結核的患者不納入或中途退出臨床路徑的比例,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不得超過收治患者總數的30%,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不得超過收治患者總數的25%,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不得超過收治患者總數的20%。
黃紅霞說,對發生拒收、推諉患者,分解住院、分解支付、院外檢查治療等違規行為的單位、醫生等,相關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嚴厲處罰;對違規醫生按規定采取警告、暫停處方權、吊銷執業資格等處罰,對違規單位采取警告、約談或依法行政處罰。
據了解,按病種付費實行定點醫院收治原則,省胸科醫院、河南省胸科醫院和河南省傳染病醫院(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為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每個市、縣的定點醫療機構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按照分級診療原則,省、市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耐藥、疑難和重癥結核病患者診治;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和在省、市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出院后繼續治療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