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進“陽光漯河”建設,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推進“陽光漯河”建設的意見》,這是指導我們開展工作的總領性文件。各級、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把握關鍵、持續推進。
建設“陽光漯河”,就是要以厘權、用權、監權為核心,構建權責運行體系,關鍵是實現“厘權”清單化、“用權”程序化、“監權”科學化。在具體工作中,首先要厘清權力邊界,解決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的問題。有關部門要對權力進行全面梳理,依據法律法規對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逐一規范和界定,使每一項權力行使都于法有據、依法行使、受法制約。要加快建立與權力清單相對應的責任清單,明確各項權力的責任事項、責任主體,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和問責追責機制,防范和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有效防止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確保權力行使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各級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法律和業務知識,精準掌握權力權限、履權程序、政策規定,善于運用法治手段、行政手段,全面提升履職能力。
推進“陽光漯河”建設,關鍵在于實現權力運行公開化,做到權力清單公開、運行流程公開、辦理結果公開,增強履權過程的透明度。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將權力清單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讓群眾明白有哪些權限、可以辦哪些事情。通過制作公開流程圖、服務手冊等,對權力運行環節進行流程優化和固化,明確權力行使的依據、承辦崗位、辦理時限、投訴舉報途徑等,讓群眾一目了然,辦起事來更加方便快捷。特別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示辦理事項結果,便于群眾知曉和各方監督,倒逼干部積極履職、正確用權,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推進“陽光漯河”建設,必須強化監督體系建設。規范權力運行,必須保證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要進一步完善“村官直審”、專項檢查、專項巡察、述職述廉、民主評議等機制,健全管權、管事、管人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媒體監督、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等作用,構建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等相結合的體系。尤其要在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民生事項、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多發領域、基層黨員干部“微腐敗”等方面,盯緊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對黨員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的監督。同時要不斷豐富監督手段,健全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和糾錯問責機制,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用權受監督、違規必追究。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