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曉峰 通訊員 宋 濤)一些所謂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無謂證明”等,再也不難為、折騰人了。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取消44項證明事項的通知》,聚焦企業、群眾辦證難、辦事難的問題,清理不合法、不合理以及為規避部門責任要求辦事群眾、企業提供的各種證明材料,為市場主體減負擔,為群眾提供便利。
據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44項證明材料涉及市財政局、市工商局等11個部門,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密切,受益覆蓋面較廣。如市工商局取消的“市場主體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名稱證明”“分支機構注銷證明”“相關變更登記事項證明”,涉及公司注冊、變更、合并、分立、注銷等多個關鍵環節,對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調動企業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不僅企業受益創業方便,群眾辦事也更加便利。如市人社局此次取消了用于工傷認定的“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證明”“下落不明證明”“見義勇為證明”等證明;市衛計委取消了用于護士、醫生執業注冊的“醫療機構聘用證明”等證明,減少了困擾群眾的無謂證明、重復證明、循環證明問題,增強了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些無謂證明取消后,有關部門將建立部門間征詢機制,以部門征詢核實替代原有證明材料,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此舉將進一步簡化申請人的辦事材料和辦事流程,有效減輕企業負擔,方便群眾辦事。
為確保減證便民落到實處,《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做好證明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向社會公布本單位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便民替代措施,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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